“互联网+”是创新2.0下的互联网发展的新业态,是知识社会创新2.0推动下的互联网形态演进及其催生的经济社会发展新形态。“互联网+”是互联网思维的进一步实践成果,它代表一种先进的生产关系,推动经济形态不断的发生演变,从而带动社会经济实体的生命力,为改革、创新、发展提供广阔的网络平台。
通俗来说,“互联网+”就是“互联网+各个传统行业”,但这并不是简单的两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术以及互联网平台,让互联网与传统行业进行深度融合,创造新的发展生态。
它代表一种新的社会形态,即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和集成作用,将互联网的创新成果深度融合于经济、社会各域之中,提升全社会的创新力和生产力,形成更广泛的以互联网为基础设施和实现工具的经济发展新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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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开宗明义,这篇博客可用一句话概况:存在“网络效应”的商业模式,才是互联网经济;不存在网络效应的商业模式,即使以互联网作为业务平台,也不是互联网经济。“网络效应”是座金山,发现并懂得挖掘的人太少。想写这篇文章缘于keso的《流量,流量》,以及Davidwung的《也谈流量并且说开去》,尤其是后者一句朴素的话:“想想“能给用户创造什么价值”,这才是根本啊”。真理总是朴素的,并且真理也确实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里。我非常同意keso的“流量观”。垃圾流量不光没用,反而有害。Keso的文章立意即在于此。至于有些反对意见,比如说什么“没有流量绝对不行”等等,那是看错了keso的立意。这就好比医生说“大家不要吃脏东西”,然后你反驳“不让我们吃东西那不就饿死了”。这样的逻辑显然不对。无论keso还是davidwung,都把对于“流量”的讨论引入其本质问题——“商业模式”。David说“现在但凡有些“思想”的人和我聊起团子网就是一句:你怎么赚钱啊?是啊,赢利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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