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17年10月30日公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出台《规定》旨在强化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提供者(以下简称“服务提供者”)内容管理主体责任,促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指导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以下简称“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快速发展,在给国家发展带来机遇、给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社交网络、自媒体、即时通信工具、搜索引擎、网络直播等新技术新应用被一些不法分子用来发布违法违规信息,实施网络违法犯罪活动,损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部分服务提供者的安全责任意识不强,管理措施和技术保障能力不健全,影响了健康有序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生态的构建。



为依法指导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可控的技术保障措施,科学规范开展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工作,发挥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风险防范预警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广泛调研、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定》。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管理规定》什么时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