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会计学,要注重原理的学习,吃透原理,活学活用。基础会计学主要是阐述会计核算的原理,包括会计的基本理论和会计核算方法的原理。因此,学习时一定要从原理的角度理解和掌握课程内容。例如,学习各种会计核算方法时,不能就方法论方法,要理解其理论依据;既要学会应当怎样做,又要弄懂为什么要这样做。
  要防止钻入具体业务处理,而忽略对其原理的学习。教材中在阐述会计核算原理和各种核算方法时多配以实例,目的是通过实例更好地理解和掌握原理,并学会运用。要善于将总论中阐述的会计核算的基本理论与后面阐述的会计核算具体方法的运用结合起来学习,融会贯通,以求得对课程内容更好的理解和掌握,达到为学习后续的专业会计课程打好基础的目的。
     所谓活学活用,是指对课程内容不要理解过死,如借贷记账法下的账户结构、账户分类等。   活学活用的基础是吃透原理,因为只有弄懂了原理,才能举一反三;只有掌握了原理,才能根据具体情况运用会计核算方法,发挥会计的职能作用,以求得对课程内容更好的理解和掌握。
     3、学习中要处理好识记、领会和应用的关系。在自学考试大纲实施要求中对各章规定了考试目标,包括考试知识点和考试要求。这里的考试要求是指需要应考者掌握知识的深度和应用知识的能力,并具体规定了识记、领会、应用三个能力层次,其中,应用层次又细分为简单应用和综合应用两个子层次。
  三个层次是相互联系的递进等级关系。   按照这一要求,应考者在学习本课程时,必须处理好识记、领会和应用的关系。识记是指能认知有关的概念、原则、方法的含义,并能表述和判断其是非。这是最低层次的要求,对课程内容的学习不能停留在识记这个最低层次上。
  较高层次是领会,即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理解、把握有关的基本概念、原则、方法,并能表述其基本内容和基本原理,分析相关的区别和联系。但识记和领会还不够,还要会应用,这是最高层次的要求。所谓应用,是指在领会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原则和方法去分析有关的理论问题,处理某些实际问题,进行计算和账务处理。
  其中,简单应用是指能应用学过的一两个知识点去计算、分析、处理某个业务问题。综合应用是指能应用学过的若干个知识点综合地计算、分析、处理比较复杂的业务问题。应考者在学习本课程时,一定要注意考试大纲的考试目标对各章节内容的能力层次要求。   4、要把课程内容的学习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制度的学习结合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我国会计工作的基本法,是制定其他会计法规、制度的法律依据。它的制定和实施开创了我国会计工作的新局面,对规范和加强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发挥会计工作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作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具有重大意义。
  《企业会计准则》是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会计核算标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制定的。它的内容体现了会计核算的基本规律,是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和指南。《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是为了加强会计基础工作秩序,提高会计工作水平,1996年由财政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其中,除了对会计机构设置和会计人员配备以及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等作了规范要求外,重点对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作了详细、具体的规范要求。因此,学习时应将上述法规、制度与教材内容结合起来,以加深对课程内容的理解和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