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创新、垄断、知识产权三者的关系
时间:2021-12-01 02:41 编辑:yyzn_admin 人气:
设计创新,是提高高附加值经济竞争力的一个增长点。如在发明专利中的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均有赖于科技人员的设计创新。
垄断,从法律的角度来说是指反垄断法中规定的,垄断主体对市场运行过程进行排他性控制,对市场竞争进行实质性的限制,妨碍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或状态。
垄断妨碍社会技术进步、破坏市场公平竞争、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市场经济制度。但并非所有的垄断行为都被法律所禁止。如:1、对知识产权依法进行的独占;2、公用企业的自然垄断(如国家电力企业的供电);3、特殊行业的独家经营行为(如:盐业、烟草专卖等)。
知识产权: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支配特定的蕴涵人的创造力并具有一定价值的信息,享受其利益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三者关系:设计创新可能衍生知识产权;原则上对知识产权的垄断受法律的禁止,但知识产权的法定垄断除外。对知识产权的法定垄断有助于推动设计创新,产生更多有益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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