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是一国和企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也是提升国际竞争力的核心要素,重要性不言而喻。但由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滞后,使得侵权等现象普遍,损害了企业的正当权益,不利于知识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从数量和规模上来看,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相比前几年有大幅增长。据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中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底,全国专利代理机构数量约为1256家,执业专利代理人数量达到1.2626万。
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除了数量不足、人才匮乏,服务内容也较为传统,国际竞争力薄弱。其原因是我国知识产权服务业起步晚,政府扶持力度不够,政策法规不完善,多集中于产业链低端环节等。
未来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加快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以及加大扶持及宣传力度。同时,重点培育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鼓励创立知名服务机构品牌,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端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经营方式如何申请专利保护?

经营方式,是一种技术、方法的发明。符合《专利权》第22条关于专利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规定。
同时,排除了《专利法》关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一)科学发现;
  (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四)动物和植物品种;
  (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申请方法:1、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
2、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3、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请求实质审查的时候,应当提交在申请日前与其发明有关的参考资料。
4、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