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中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早在2015年11月,上海市食药监局和上海市消保委联合发布了一份网络订餐平台监管通报,包括饿了么在内的多家外卖平台存在入网餐饮单位未在平台公示《餐饮服务许可证》或含餐饮项目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有的相关地址为无证餐饮单位。

3月14日,北京市食药监局发布《北京市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其中第三十一条要求,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建立并执行经营主体审查登记、销售食品信息审核、平台内交易管理规则、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投诉举报处理、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管理制度,保证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