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适用性较差,系统格式混乱无论固定“电子警察”系统,还是移动“电子警察”系统,往往只能针对某一类的违法行为进行监测和抓拍,监视范围也几乎固定在某一个区域,由于技术和条件所限,当前绝大部分“电子警察”系统还无法实现智能化的跟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