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继续加速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轻工、纺织、机械、冶金、建材、石化、化工等传统产业在我国仍有广阔的市场需求,在我国国民经济中仍占较大比重。

(二)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新技术必须实行全方位、大跨度、宽领域的对外开放政策。

(三)积极推进国有经济战略性调整要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区别国有经济在不同领域分布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法大力吸引包括外商投资在内的各类资金参与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四)促进区域经济结构调整要根据不同地区的发展水平,发挥地区经济的比较优势。东部地区将突出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外向型经济,扩大商业、电信、金融、保险等服务的开放,更多地吸引跨国公司投资,争创参与国际竞争的优势;中部地区将重点选择开放条件较好的中心城市和开放地区,集中抓好一批有资金、人才、技术基础的重点产业,发展一批具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外商投资企业;西部地区将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投资环境,集中支持那些有资源优势、竞争优势的产业加大利用外资力度;同时鼓励外商投资西电东送、西气东输等国家骨干工程;积极支持外商投资于老工业基地的改造,发挥老工业基地基础雄厚、人才聚集的优势。
  

(五)鼓励引进先进技术、管理和人才“九五”以来,国内资金紧张的矛盾明显缓解。

(六)鼓励外商投资企业进一步扩大出口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占我国出口总额将近一半,已成为我对外出口的重要力量。

七)鼓励外商投资于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和第三产业,提高我国的就业水平今后五年,我国就业问题将更加突出,预计“十五”期间每年将净增1000多万就业人口。
  

(八)加快服务业对外开放有步骤地推进服务贸易领域为重点的对外开放,既是加入世贸组织对我国的要求,也是经济结构性调整的要求,更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