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物业:指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建筑物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2、物业的分类:居住物业、商业物业、工业物业、其他用途物业。

3、物业的特征:固定性、多样性、耐久性、高值性

4、物业管理: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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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创始人:奥克维亚。希尔女士。

6、我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是:深圳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7、业主:即产权人(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人)。

8、物业管理的作用:为业主(使用人)创造安居乐业的生活、工作环境;使物业保值、增值。
  

9、物业管理的基本特点:业主自治自律与物业管理企业统一专业化管理相结合。

10、小区物业管理常规性公共服务的基本内容是:房屋的主体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管理、治安管理、消防管理、车辆交通管理、公众代办性服务。

11、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是:住宅区入住率达到50%或自第一个业主入住起满2年。
  

12、业主管理规约生效的条件是:业主规约在住宅区入住率达到要求后,经已入住业主中持有超过30%以上投票权的业主签订后生效。

13、物业管理费的构成:物业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基金;房屋、设施设备运行、维修、养护费用;公共水电费;绿化养护费;清洁卫生费;安全保卫费;办公费;固定资产折旧费;法定税金;利润。
  

14、县级以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15、物业管理对公共秩序的作用是:提供协助性管理服务,属于安全防范性质。业主人身与财产的安全保障不属于物业管理安全防范服务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