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 网游公司 如果是开发研发单位,估计是引进海外游戏做汉化。如果是运营单位,应该是把自己研发的游戏推广到海外去运营……大概就是这样

为什么国外企业不得以合资独资形式在国内运营网络游戏

不愿公开姓名的国产网游公司高层分析:“由于《魔兽》在中国太过成功,不排除暴雪希望涉足中国网游运营的可能。” 据记者了解,通过国内网游运营商与授权代理的形式,暴雪作为外资游戏开发商,仅能获得最多一般不超过30%的版权分成,其余的收入则为本地运营商获得。相比之下,如果采取合资运营的形式,除了照收固定比例的版权分成外,还将获得相应的运营收益。

下面是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二章 电信市场 第一节 电信业务许可 第七条 国家对电信业务经营按照电信业务分类,实行许可制度。经营电信业务,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取得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未取得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电信业务经营活动。
第十条 经营基础电信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基础电信业务的公司,且公司中国有股权或者股份不少于51%;
(二)略...

> 第四条,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第六条,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的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略)

《关于加强对进口网络游戏审批管理的通知》二、根据国务院“三定方案”规定,新闻出版总署“负责对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互联网游戏作品进行审批”。任何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进口网络游戏作品,未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在境内提供出版运营服务。违章将依法予以取缔,停止运营。

综上,一方面,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有这样的限制;另一方面,需要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也是有法律依据的。

如果你是公司,来中国就是为了赚钱,那好,没什么问题。
如果你涉及文化领域,有传播什么什么的可能,那么,限制。
可能会逐步放开,但法律法规是“人”定的,别问太多为什么。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