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内部组织结构是知识产权管理的骨架。有了骨架的支撑,知识产权才能在企业中流通、发挥作用。下面将结合国外IBM、东芝、佳能公司的成功经验,介绍知识产权部门内部组织机构的三种典型基本模式:集中管理制、分散管理制、行列式管理制。

(一) 集中管理制:IBM公司

集中管理体制的特点是:全公司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统一的知识产权政策进行运作,最大限度地保护总公司的整体利益在开发、制造、买卖产品的活动中能够工作顺畅。专利权与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全部由总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筹负责。总公司与子公司签有“综合技术协助协议”,总公司将研究开发费用预付给子公司,而子公司创造的知识产权由总公司知识产权总部统筹管理。

IBM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体制设置为:设有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其职责是负责处理所有与公司业务有关的知识产权事务;知识产权管理总部内设两大部:法务部和专利部。法务部负责相关法律的事务专利部负责专利事务。专利部下设5个技术领域,每一个领域由一名专利律师担任专利经理。

(二)分散管理制:东芝公司

分散管理方式的特点是:充分授权。充分授权是在知识产权本部统一管理下的充分授权。分散管理是针对各研究所和委员会而言,其优点是各事业部及研究所根据产品特性限制专利申请件数,决定知识产权的预算。但取得专利权后,如何运用知识产权、处理纠纷、对外谈判、提出异议等事务是由知识产权本部统一管理。

东芝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体制设置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由知识产权本部和四个研究所、11个事业本部,及在各研究所和各事业部下属分别设置专利部、科、组共同构成。

(三)行列式管理制:佳能公司

行列式管理方式的特点是::按照技术类别、产品类别管理知识产权。实行按技术类别管理专利,可以避免重复开发技术,配合各事业部的产品策略对专利进行管理。知识产权法务部集中管理授权后的所有事宜,包括权利的运用、谈判、诉讼等。法务部通过派本部门人员参加公司内各事业部组成的产品法务会或根据各项问题组成的作业部会议了解技术、产品的相关情况,使法务体制贯穿于产品开发至产品销售各个阶段利用知识产权的法规提高解决问题的效力。

佳能公司知识产权法务部按行列管理分为产品类及技术类。产品类设有4个部门:知识产权法务策划部、知识产权法务管理部、专利业务部、专利信息部;技术类设7个专利部门以技术分类管理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