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加强深圳市交通场站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深圳市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遵循“一岗双责”、“安全生产人人管理、自我管理”、“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四不放过”、“五同时”等五大安全管理基本原则,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各司其职”的一体化安全管理体系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第三条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安全培训教育管理、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安全法律法规管理、场站安全生产管理、消防安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风险评价管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安全生产检查与整改、安全生产考核和安全生产奖惩等安全制度,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并持续改进。第四条机构、职能等发生调整时,安全生产基本职责和主要工作事项相应调整。第五条组织体系公司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公司(五)(九)负责公司(四)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二)第二条二、责任处罚措施二、对处于保修期内的安全设施、设备维护支出不列入安全生产支出。第十第第十九条